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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45章 匪踪再现

作者: 无台   更新时间: 2016-12-04 21:01:17   字数:2757字

常轩虽然有点后知后觉,但他并非是个傻子。

相反,正是在为他知道自己的不足,所以很谦虚,也很愿意去学习,无论是工作,还是为人处事。

整个下午的时间,他哪里都没去,就待在办公室内,抱着庄一菲送给他的笔记本电脑,在学习电脑基础知识的同时,也在悄悄观察庄一菲的言行举止。

他这个师父下午同样没有出去,一直在跟同事们聊天说笑,但手上的工作好像也没耽误,短短几个小时时间,打了几个约饭K歌的电话,就完成了将近五万元的销售额,比那些冒着寒意在外面跑了一天的人赚的都多。

更重要的是,几乎所有的同事都愿意帮助她,有人帮她传真资料,有人替她跑腿送货,好像全办公室都在围着她一个人转。

这就是本事!

常轩深切地感受到了自己这个师父的能耐,也意识到自己和她在为人处世上的巨大差距。

做事就是做人。

这是老爷子跟常轩说过的话,他很庆幸,庆幸自己来到鹏城第一个师父,就是庄一菲这样在为人处世上极为老道的女人。

不知不觉间,已经到了下班时间,好像是掐准点似的,常轩刚把电脑关上,口袋里的手机就响了。

他打开来看了一眼,是江晓燕,皱了皱眉头,接通了。

“喂,轩哥,下班没?下班就赶紧过来,我煲了一大锅的玉米粥,都熬半天了,好香好香的,就等你呢!”

“呃……”常轩挠了挠头,他还垫记得待会要跟庄一菲一起,去彭长青家里吃饭的约定呢,不免有些为难。

“怎么了?你该不会又要放我鸽子吧?”江晓燕的语气里充满了怨念。

“我现在有点事要忙,晚点,晚点我给你打电话好吗?”常轩给自己找了个借口,打算待会从彭长青家出来后,再去江晓燕那儿。

这种似乎本能的反应,或许连常轩自己都没有意识到,他才来到鹏城几天时间,就已经学会了说谎。

这,或许也是一种成长吧。

电话那头的江晓燕倒没想那么多,她潜意识里也认定常轩是人不会说谎的人,再加上今天碰到了一件大好事,这会儿心情正好着呢,所以很大度地说道:“轩哥你是要加班吗?那你就先加班吧,我再准备两个小菜,待会你来了,可是有惊喜哦!”

挂断电话后,常轩吐了口气,刚才真怕被江晓燕给听出自己是在撒谎了。

但心底也有些激动,看,自己也学会了一招,如果直接告诉江晓燕自己晚上有约的话,恐怕会让她难堪,用一个加班忙的借口,最起码,不会让江晓燕觉得自己忽视她。

这算不算是善意的谎言呢?

“常轩,晚上有什么安排吗?”不知什么时候,庄一菲已经走到了他的跟前,笑吟吟地问道。

“晚上不是要去彭处长家吗?”常轩眨了眨眼睛。

“呵呵,傻瓜,彭处长两个小时前,就已经搭飞机去京城了,哪有时间请你吃饭,怎么,你还掂记着呢?”庄一菲纤纤玉指点了下常轩的脑袋。

“哦,不是不是。”常轩连忙摇头,道:“刚好,我晚上有事,正发愁抽不出时间呢,不用去彭处长家正好!”

庄一菲愣了一下,脸上的失望之色转瞬即逝。

她问常轩晚上有没有安排,其实是因为她已经有了安排。

别看她上午打趣常轩,英雄救陈艳之美,其实她很清楚,常轩踹老狼那一脚,根本就是为她踹的,最应该感谢常轩的人,是她自己。

不过她整个下午都没有说出来,目的就是为了等到晚上。

可惜这小子有别的事情。

心底暗叹了口气,庄一菲笑道:“原来你还是个大忙人呢,请你吃饭都得排队!”

“我老乡有事找我,刚挂电话。”常轩没往别处想,摊了摊手,一脸的无奈。

“晚上会很晚才回来吗?”

庄一菲本来想问是不是女老乡的,但话到了嘴边,又改口了。

“不一定,也就吃个饭的事,应该很快吧。”常轩说完,突然想起来了,自己身为徒弟,还没请师父吃过饭呢,于是赶紧加了一句:“庄姐,什么时候有空,让我给你露一手?我厨艺很不错呢!”

他无意中的一句话,却让庄一菲的心情一下子好了许多。

眼睛眯成了一条缝,唇角一勾,笑道:“好啊,那就明天吧,明天休息日,我什么事情都不干,就在家里等你下厨!”

“行!”常轩收拾好东西,就准备走。

临别时,庄一菲神使鬼差地叮嘱道:“晚上早点回来,别喝太多酒!”

说完,常轩还没什么的,庄一菲却就有些脸红了。

自己这是怎么了?关心那么多干嘛!

天冷了,太阳下去的早,刚过六点,外面已经是黑漆漆的。

行走在灯火辉煌的街道上,常轩感到无比的踏实。

初来鹏城时,那种惶惶无助的感觉已经渐渐远去。

现在,他认识了新的朋友,并且还有一份不错的工作,更重要的是,他有了属于自己的宿舍,从今往后,无论他到哪里,都有一个属于自己的空间,这就已经足够了。

革命尚未成功,同志仍须努力!

常轩挥了挥手,从未有过的豪气油燃而升。

江晓燕租住的公寓楼,距离常轩的业务部很近,不过两站路,所以他也没有搭公交车,步行走了过去。

或许是因为已经来过几次的原因,本来很难说话的保安,直直地端坐在保安室内,连声都没吭,放任他从敞开的大门里进来。

绿化很好的小区内,因为这几天寒流南下,天色又晚的原因,连个人影都看不到。

常轩一路走到楼下都很顺畅,但他因为稳定下来而愉悦的心情,却渐渐的消失了,取而代之的,是一种隐隐的不安感。

奇怪,是不是我神经过敏了?

看了眼头顶高楼内的万家灯火,常轩皱起了眉头,一楼大厅的玻璃门是自动感应的,他刚走近,就自动敞开了,一股淡淡的腐臭味扑鼻而来。

这似曾相识的气息,让他的心猛然一沉——

“不好!”

转身三步并作两步,直往刚刚经过的保安室方向跑去。

进门仔细一看,果然没有猜错,这个很事儿的保安不是突然转变了态度,而是他被人打晕了,虽然还保持着坐姿,但人事早已不醒。

手指放在鼻子下面试了试,还活着,常轩这才松了口气,视线很自然地往窗外一挑,一辆不知何时藏在马路对面的小轿车刚刚启动,正在加速离开。

常轩急忙追了出去,但若大的马路上除了那辆渐渐远去的小轿车外,连个过路的车都没有,情急之下,常轩转身回来,从小区里推出一辆没有上锁,两个车轮漏气一对的破自行车,蹬上就追了出去。

他一边拼命踩自行车,一边掏出手机给傅红雪打电话,可惜电话那头传来的却是已关机的提示音。

无奈只好报警,却发现自己的手机嘀嘀几声后,黑屏了!

“我去,莫非我买的是传说中的山寨机?”常轩郁闷的差点吐血。

前面的目标小轿车车速越来越快,常轩只能放弃打电话的想法,双手抓紧车把,两条腿踩得自行车链子呜呜直响。

好在现在是下班高峰期,出了这条马路没多远,外面就是车水马龙的主干道,目标小轿车只能无奈减速,而常轩的速度却渐渐的提了起来。

五百米……

四百米……

常轩的速度达到了极致。

他不知道自己有多快,只知道自己在环城快速路上,超过了一辆又一辆正常行驶的小轿车,道路两边的路灯下的树影,从视线的余角内消失,渐渐的化成了一道道直线。

一百米!

已经可以看到车内坐着的两个人了,甚至从背影上,常轩已经能够辩认出这两个人,正是当日参予绑架肖雨桐的枪匪中的两个。

更妙的是,前面好像遇到了堵车,车行速度变得越来越慢,甚至有停车的迹象。

可让我逮到了!

常轩大喜。、

只剩下五十米了,他正准备直接撞上去,不料小轿车的车门却突然打开,其中一个枪匪端着把枪跳了出来,对着常轩狰狞一笑,抠动了扳机——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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